火電廠脫硫廢水因含高鹽、高懸浮物、重金屬及氟化物,需通過 “預處理除雜 - 深度脫鹽 - 濃縮減量 - 固廢處置” 分階段處理,兼顧污染物去除與水資源循環,具體方案方向如下:

首先是預處理階段去除特征污染物。脫硫廢水先進入調節池均質均量,再通過混凝沉淀工藝,投加藥劑使懸浮物、重金屬(如汞、鉛、鎘)形成絮體沉淀,分離去除大部分固體雜質與重金屬;后續通過中和工藝調節廢水 pH 值,降低酸性對后續設備的腐蝕,同時去除部分氟化物;最后經精密過濾(如濾芯過濾)截留細小懸浮物,確保廢水滿足深度處理進水要求,避免堵塞后續膜系統或蒸發設備。
其次是深度脫鹽與水資源回收。預處理后的廢水進入深度脫鹽環節,常用超濾 - 反滲透雙膜系統,截留水中剩余鹽分、小分子雜質,產出的淡水可回用于火電廠循環冷卻水補充水或脫硫系統補水,減少新鮮水消耗;針對反滲透產生的濃水(含鹽量高),需進一步濃縮減量,可采用碟管式反滲透(DTRO)或正滲透技術,進一步提升水回收率,降低后續處置水量,同時減少濃水中污染物濃度對設備的影響。
最后是濃縮液處置與固廢管理。濃縮減量后的高鹽濃水進入蒸發結晶系統,通過蒸發、結晶生成固體鹽,結晶鹽需經成分檢測,若符合工業鹽標準可資源化利用,若含超標污染物則按危險廢物管理;蒸發過程中產生的冷凝水可回用于預處理或深度處理環節,實現水資源最大化利用;產生的污泥、不合格結晶鹽等固廢,需委托有資質單位按規范進行安全處置(如固化、填埋),避免二次污染。全流程需配套在線監測系統,實時監控水質指標,確保處理效果穩定達標。